关于客户反映电费发票等问题温馨提示
尊敬的客户:
近日网上出现《陆丰供电所缴费单玄机》一文,反映9月份电费发票没有打印电能表起止码,也有网友认为电能表“走得快”。现就客户关心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9月份电费发票没有电能表起止码问题。由于2015年9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新营销管理系统,汕尾在新旧系统切换后出现打印发票未显示电表起止码问题。该问题已于9月底全面解决,10月份起电费发票将完整显示电表起止码,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请客户给予谅解。
二、关于怀疑电表“走得快”问题。我局今年陆续更换新型电子式电能表,电子式电能表由有资质的厂家生产,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计量也更准确,但并非“走得快”。客户如认为电能表计量不准确,根据国家《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可提出校验申请,在交付验表费后七天内,供电企业应检验并将结果通知客户。如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误差超出允许范围,除退回验表费外按规定退补电费。
特此通告。
广东电网汕尾陆丰供电局
2015年9月30日
报料/商务/闲聊微信号:LFs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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