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正常用电,电表居然不走,这是什么“变态手段”。
近日微生活接到经济适用房一期温馨家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爆料:
在经济适用房一期温馨家苑小区,发现有一些住户家中正常用电,可相对应的电表居然不走字,通过了解这些住户居然私自违法改装电表,他用电,但是不用缴纳电费(因为电表不走字,“偷电”)。
(住户私改电表)
据物业相关负责人描述,自2015年12月1日接手这个小区的物业工作后,陆续发现有住户存在这种私改电表的情况,期间也多次和私改电表住户进行沟通及劝解,有的住户也自知自己做的欠妥,将电表改回正常情况,可是有的住户依然执迷不悟,甚至有的住户没多久又私自将电表非法私改!这期间一些住户的私改电表的偷电行为给小区的电费造成一定的亏损,而这个亏损落到了小区物业头上。
(住户私改电表)
面对住户私改电表小区物业很是无奈。现在住户私改电表不单单是偷电的问题,而且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可是物业前脚劝阻后脚一些不自觉的住户又偷偷在电表上做手脚!考虑过将私改电表住户进行公布,不过毕竟天天抬头不见低头的,同时也希望相关的住户能够意识到自己所存在的问题,不要为了一己私欲,做出这样欠妥的事情,“偷电”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带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希望私改电表的住户能够及时恢复自己电表的正常使用,并且不要再尝试私改电表,针对执迷不悟的住户将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供电等部门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相应赔偿!
小编有话说:
广大微友切勿模仿!
小编提醒市民,私改电表偷电属盗窃违法行为,切不可贪小便宜而相信“改装电表”的广告推销。同时,偷电行为构成犯罪的,。业内人士也指出,偷电行为看似省钱,实则会造成区域性电压不稳,可能损坏家用电器,得不偿失。此外,偷电还可能导致漏电,带来更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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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可以看出偷电也是属于盗窃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规定了数额的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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