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搬家,找房东去结算房费,收费里面竟有‘电表磨损费’和‘管道排通费’这样令人难以接受的收费名目。”李娟(化名)向本栏目记者爆料说。
李娟说,她之前租住在隍庙街附近,因为单位搬到了东江新区,所以就重新租了一套房子。12月8日去找以前的房东结算房租,除去正常的房租和水电费、卫生费外,还多出一部分钱。对此,她不能理解,便询问房东。
房东给出的回答是,电表用的时间长了,就会有磨损。管道堵塞,请人疏通,住户也要出钱。还有一部分钱是李娟平时带的人来吃饭,一个人收半年水费。这样算下来,足足多出近两百块钱。
“虽然觉得不合理,但是房东说都是这样收的,而且当时也没有和房东签合同,。”李娟说。
就李娟的情况,记者也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陇南市律师协会会长耿军林,他表示,除大型的水管网改造费用应由出租户承担外,承租户在承租期间产生的管道维修、疏通和线路维修等费用,理应由承租户承担。但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签订合同,如果发生矛盾,应该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对于出租户收取的多一人吃饭收取半年水费这一条,耿军林表示没有法律依据。出租户所说是电表磨损费应该是用电度数损耗费,这个人费用是由住户平均承担的,如果说是电表损耗费,并没有这个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