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省电费,南靖县靖城镇大房村村民王某私自请人改装电表,致其电表比正常电表慢了87.2%。11月14日,。
近期,,称公司供电所工作人员在进行用电检查时,发现王某家的电表和电表箱有动过的痕迹,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偷电行为。
为准确判断王某是否动过电表箱,工作人员将电表摘下送到漳州市计量所检测。结果发现,王某私自改动自家电表,导致电表计量不准,比正常电表慢了87.2%。按照改装的时间换算成电量计算,王某共偷了8222余度电,合计4000余元。
民警立案调查,迫于警方的压力,。
点评:有少数人为贪小便宜,抱着侥幸心理,偷拆电表,私下找人将电表进行了改动,以此节省电费。偷电也属于盗窃行为,查出后不仅要全额追缴偷电费用,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闽南日报(黄达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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