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5户以上自然村道路建设
1、目标:确保全县135个行政村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有3.5米宽的通行政村水泥路。
2、要求:对纳入交通部门项目库的391条411公里25户自然村通村公路,在2017年6月全面完工并予以验收;对不在交通部门项目库里新增的83条25户以上自然村通村道路,确保8月底前完工;除以上道路外,还有25户以上自然村通行政村道路未硬化的,经核实后,再补报审批,确保9月底前完工。
(二)贫困户(含非贫困村)生活条件改善
1、目标:六个100%
即:100%的贫困户实现入户路硬化;
100%的贫困户享有水冲式厕所;
100%的贫困户有安全饮水;
100%的贫困户能收看有线电视;
100%的贫困户通生活用电;
100%的贫困户住安全房。
2、要求:对贫困村25户以上的自然村县里已经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村25户以下的自然村及非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县财政按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2000元的标准安排包干补助资金,对其基础设施(含入户路硬化、改水、改厕)进行专项补助。
(三)环境整治
1、目标:围绕贫困村退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清净整洁”专项整治活动,达到“清、净、整洁”的总体要求。
2、要求:对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要全面完成村庄整治,危旧房要拆除;排水沟渠要基本健全,无污水横流现象;有保洁员、有垃圾集中收集点。对非贫困村25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村庄面貌“满目疮痍”的自然村,要积极申报2017年新农村建设点,以“七改三网”为重点开展建设,达到贫困村村庄整治相应标准。
(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目标:要确保61个贫困村都有公共产权卫生室、有综合服务平台或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并且在10月底前要交付使用。
2、公有产权卫生计生室标准:
房屋建设标准:①2015年12月底以前建设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原则上按照省卫计委2015年以前的建设标准执行。即:服务人口1000人以下的建设面积达60平米,1000-2000人的建设面积达80平米,2000人以上的建设面积达100平米,实行“五室分开”,即:诊察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②2016年以后新建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按照服务人口1000人以下的建设面积达80平米,1000-2000人的建设面积达100平米,2000人以上的建设面积达120平米。科室设置: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要严格按照“八室一间”的标准设置,即: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计生药具室)、公共卫生室、人口学校(健康教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值班室、卫生间。
3、文化活动室标准:
村文化活动室室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文化活动小广场500平方米以上,并要求配齐以下设备:悬挂统一制作的牌子;图书500册以上,报刊5种以上,棋牌桌3-4张,灯光影像设备1套,多媒体电脑终端1套,台式电脑2台以上,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1套,LED电子公益广告牌1块,应急广播系统1套,身边好人榜一块以上,有体育健身设施,有球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