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三差五去一趟香港
开启逛吃逛吃和买买买模式
已经是深圳人的周末常态
可是最近,却有7名内地人
去香港旅游而被定罪!
这究竟是怎么肥四?
原来他们都是利用
和前往国外的(无效)机票入境香港
实际并非过境香港
只是为了到香港旅游
最近香港入境处开展“破影行动”
打击内地旅客滥用持的过境安排
被裁定向入境处人员作虚假申述罪名成立
当中5人被判监禁5至6个月
看完之后泥萌可能觉得
有这么严重吗?
只是利用去香港旅游
竟然还要坐牢?
可能你认为小题大做了
但面面还是要给大家提个醒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
任何人入境时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
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
最高可被罚款15万元港币及入狱14年
如内地旅客滥用的过境安排
未依原定计划离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
入境处会记录相关数据
日后再次入境时
入境处人员会对该旅客作进一步讯问
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境
而入境处记录相关数据
就是在你们的上写下“DT”
你们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有多严重吗
被入境处记上DT记录
以后再出国,很可能办理签证会被拒签!
DT是Delete Travel的英文缩写,即取消行程
如果你用从深圳过关去香港
但并没有从香港再去其他国
返回大陆时,香港出入境处的蜀黍
会在你的上手写"D.T"字母
这就是DT记录
也就是说你不用港澳通行证
而是用来往深港
会被写上DT,记为不良记录:
DT1=取消行程1次
DT2=取消行程2次,以此类推
DT3之后你的这本
不但再也不能用于入境香港
也很有可能在申请其他国家签证时被拒签!
以同样的方式去澳门也一样!
但上不会写DT
而是留下大陆边检的盖章
被标记“DT”后再从香港转国外时
可能不会那么顺利
一次被标记, 再用入境香港时
可能会被香港海关请去入境处办公室“喝茶”
二次被标记, 再用入境香港
就会被列入黑名单
这将导致你至少一年以内不能
再以这种方式入境香港
入境澳门
被标记“DT”后如果在60天内
第二次经澳门过境只能获得1天的逗留期
若再违反过境规定,在60天内第三次入境
将会被拒绝入境,满60天后方允许再入境
如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成行而返回内地
需要出示相关证明
去其他国家
一旦你的上有DT标志
很多旅行社都会拒绝签证
即使提交了也有很大概率被拒签
以前有小道消息称手写的DT记录
只要换本就能清除
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简单
请大家一定要珍惜自己的诚信记录!
面面还建议大家在购买
香港到第三国的机票时
一定要提前确定好日期
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更改起飞日期
导致的香港逗留入境处
基本上是不会同意延期的!
如果是飞机因为天气等原因导致的延误
日期的更改,则须在办公时间
亲自前往出入境部门提交
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延期申请
有许多旅行社依然都在提供
用或第三方国家签证
去香港或澳门的服务
淘宝上一搜还是一大把
但是这样的入境方式一定要谨慎考虑
比如前年就发生了一个这样的案例
有人因为急事要去香港,却没有带港澳通行证,于是请求旅行社帮忙,拿到了和机票。
她顺利进入了香港境内,但当天返回时,却被香港海关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再来香港了”,并且还收到了一张为期一年的限制来港条子。
当她再去找之前办理假机票的旅行社时,对方说这样的不良记录会在限制期后自动取消的,以后不会影响她的任何出境及出国。
没想到的是,去年当她打算去香港游玩,用通行证过境时被海关告知拒绝其入境,因为之前使用第三方机票未飞往第三国,因此被拉进了黑名单,在限制期内使用任何证件都不得进入香港境内。
滥用假借过境去港澳旅游确实存在
而许多消费者是在被拒绝入境
或申请其他国家签证被拒时
才发现自己被拉进了黑名单
而这样的不良记录对自己的影响其实非常大
大家一定要记住了
千万别随便拿过关
更不要向入境处的工作人员撒谎
不然很容易就会被重罚
更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对滥用假借过境的现象
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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