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对象:
1.学生干部骨干。即在校级或学院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中担任副部长、副社长及以上级别的优秀学生干部;在班级担任团支部书记、班长的学生干部等;
2.在学术科技领域、文化艺术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即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科技、文学等奖项的同学,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具有发明专利的同学;
3.思想活跃、在某些领域较有影响力或表现突出的同学。学校各类表彰获奖者、青年志愿者、个人先进事迹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报道过的同学等。
推荐条件:
,,具有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心于社会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严于律已,乐于助人、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与团结协作精神;
3.群众基础较好,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