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须有相应学位,户籍不限。硕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2017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5、《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