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相比此前2014版发生众多更改,主要是顺应大陆电子信息化的进步,以及最新的财税政策的变化。
申报表结构的主要变化体现在:
删除:
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
2.《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
3.《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2)
4.《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3)
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07014)、《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作较大调整与修改。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最新政策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新的政策统一了研发费归集的分类,对两种研发费的差别做了明确,可通过下表予以明确: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等8张表单作行次增加或栏位更改。剩余16张表单无变化。
上述变化可用如下图标具体说明:
由于此次变化较大,建议大家收藏此表,在汇缴清算开始之时,再参考本文内容。此外,2017版汇缴表格下载地址如下(受限于微信功能,只能将地址复制后至浏览器下载):
,2017年版):
http://www.bestchoiceco.com/wp-content/uploads/2018/02/TEXas20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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